制度保障

附件78:税收学教学团队集体备课制度

附件78:税收学教学团队集体备课制度

税收学教学团队集体备课制度

为建设税收学专业课程,进一步提高税务系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推动税收专业教学研究,切实提高税收学专业课程课堂教学效果,经税务系和学院办公会议研究,制定税收学专业课程教学团队集体备课制度。

一、集体备课由税务系系主任组织,由系主任根据教学内容做出相应安排,税收学专业课程全体任课教师参加。系主任全权负责组织本系课程集体备课活动,统筹安排,严格把关,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原则上每两周安排一次。集体备课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等教学环节。

二、教研组应根据各课程的特点,以及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集思广益,研究和探讨教学大纲实施、教材及配套教学辅导材料的选用、教学内容理定、教学方法和手段使用、与其他相关课程之间的技术衔接等问题。根据各教学班不同的授课对象、教学要求、课时安排,集体讨论研究各课程教学内容和方法,确立重点、难点,安排教学进度。按备课内容,安排互相听课评课。

三、集体备课做到“三定”、“四统一”。“三定”即定时间、定内容、定备课人;“四统一”即相对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内容,统一重点难点,统一教学目标。教师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编写个人教案。既要借鉴其他教师的经验,也要体现个人特点。

四、集体备课采取一人主讲、集体讨论的办法。开学初由系主任确定本学期主备课人安排和时间表。主备教师提前做好主备稿的撰写工作,要认真钻研教材,准确把握重点难点,税制发展动态等,事先撰写讲稿,提出教法建议。

五、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省学科带头人在集体备课中有义务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在教学大纲的制定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在教学目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课程知识点等方面对青年教师给予指导。

六、集体备课应由专人做好记录,期末结束时整理装订存档。

七、教师参加集体备课表现情况纳入税务系推荐个人参加学院评先评优的重要考核指标。

八、本集体备课制度从20139月份起执行。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393